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鲍晓倩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将在认真研究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2014年完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生态红线区域主要涵盖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说,生态红线划定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由国家层面出台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要求,在试点省份先行划定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据了解,为提高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法的可操作性,环保部开展了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着重对位于内蒙古、江西、广西、湖北境内的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出生态红线,初步完成了试点省域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方案中各试点省(区)生态红线控制的区域面积平均达到该省(区)或特定区域国土总面积的20%左右。目前,环保部正组织各试点地区开展生态红线边界勘定和现场调查,形成高精度生态红线分布图,将生态红线落到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