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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院提示:
电信诈骗手法升级 跨境作案呈产业化

本报讯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依法严惩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从审判实践看,当前电信诈骗案件不仅呈现手法逐步升级、作案手段日趋隐蔽的特点,而且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猖獗,诈骗犯罪团伙呈现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

近年来,司法机关查办的很多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是跨国、跨境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骗人数众多。在这些案件中,拨打诈骗电话团伙、网络诈骗平台、地下钱庄分别藏匿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犯罪成员也散居不同地方,相互之间依靠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沟通、合作,给案件的侦破和办理增加了很大难度。

孙军工介绍说,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发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诈骗集团往往在境外别墅或酒店内设立窝点,铺设网络设备,并以提供免费机票、食宿、底薪及提成等条件,诱使我大陆人员前往境外参与并统一培训。

境外电信诈骗集团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虚拟大陆司法机关、银行、邮局等部门的电话号码,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语音电话。

据了解,犯罪分子分工配合,分别担任一、二、三线人员接听或者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司法或者银行工作人员,虚构受害人名下银行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受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及保证资金安全等事由,诱骗受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当受骗者将钱存入诈骗集团指定的账户后,诈骗集团立即取款并将现金存入洗钱账户,最终进入犯罪集团头目的指定账户中。

据统计,审判实践中反映出的电信诈骗犯罪形式达数十种,如彩票中奖、购车退税、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灾区募捐、网络购物、股票走势预测等。

据介绍,2011年至今年7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诈骗犯罪案件6.8万余件,生效判决人数8.3万余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万余人。 (高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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