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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楼堂馆所“变身”要不得

近日,媒体曝光安徽某县政府豪华的办公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牌,连一些当地人都不知道县委、县政府所在地在哪里。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

【微评】目前,明目张胆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有所收敛,但有的地方政府又想到用“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等名义偷梁换柱。可见,要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现象,必须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让敢于违规者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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