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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实现6大突破
陈郁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民政部部长、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立国表示,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转发的《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是近20年来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突破较多的文件,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扩大了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扩展为城乡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是增强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和操作性,由原来的企业接收退役士兵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免征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调整为3年内按企业实际接收人数定额依次扣减。

三是创新了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及专升本培养院校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对口招生等措施引导退役士兵继续深造。

四是规定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的保障措施。

五是强调了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任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替代接收安置;用人单位应当与军龄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是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机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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