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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路屡修屡坏应问责
何勇海

入春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很多条城市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严重影响正常交通。有市民表示,该市年年入春都修路,但仅仅过了一冬,道路又满目疮痍。

道路“年年修、年年坏”,是很多地方久治不愈的“城市病”。道路之所以屡修屡坏,除了车流量增加等客观因素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一些市政部门的官员拍脑袋作决策、拍胸脯作规划,追求华而不实,摒弃便宜耐用的东西,甚至追求快修快成,以致使城市大马路屡成“路脆脆”,不得不反复修补。第二,规划部门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缺乏统一管理指挥,各施工单位各自为政,以至于出现“你挖完了我挖,我挖完了他挖”的恶性循环。第三,某些人以道路损毁为名,反复改造道路,从中捞取“油水”,满足个人利益。第四,有关部门对反复“烧钱”修补道路行为鲜有追责,助长了一些部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一笔笔巨大的财政资金在道路“年年修年年坏”中浪费掉,应该有人被问责。从更高一层来讲,市政设施完不完善、公共服务质量好不好,不仅反映出当地的领导水平,还代表着政府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些地方政府亟须全面问诊,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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