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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泾川县: 药品零差率 百姓少花钱
本报记者 李琛奇

“姑娘,你再给看看,去年12月我买这4种药的时候要120元,今天怎么就78.6元呢?是不是药没算够?”在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人民医院缴费窗口前,东街社区的王老太太拿着缴费单疑惑地问收费员。

“大娘,您放心,不会错的。咱们医院从1月1日开始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都按进价出售,价钱都降了。”收费员耐心地解答。

从今年1月1日起,甘肃泾川县医改惠民又出新政策,全县3家公立医院所属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以及中药饮片等在内的所有药品都列入零差率销售范围,让老百姓在就医时能减少药费支出,得到实惠。

泾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燕小伟告诉记者,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主要是破除“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进而推行“以医养医”。自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实施以来,医院所有药品都按进价出售,西药、中成药减少15%的加成,中草药减少20%的加成,在药品销售上做到零利润,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的负担,在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同时,也促进了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更合理、更规范地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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