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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北京昌平承诺“无拖欠工资”
本报记者 苏 琳

2013年1月,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发生60多名民工集体讨薪事件,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介入调查。经过5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和宣传,讨薪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讨薪农民工撤离现场并于第二天上午收到共计35万元的工资拖欠款。

近年来,昌平区委、区政府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始终把落实“无拖欠工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釆取多种措施,努力打造“无拖欠昌平”。

事前干预 源头防范

昌平区委、区政府注重事前干预、源头防范,对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101个村实行了村庄社区化管理,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服务管理中心等机构,协调处理农民工劳务咨询、讨薪上访等问题,并依托公安昌平分局实有人口办在全市率先整建制启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努力预防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

昌平区依托全区480个基础用工管理网格,搭建劳动监察网格化监管平台,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实行“—户一档”,健全动态监控制度,建立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信用档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全区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了100%。

昌平区定期对投诉举报案件发案区域、发案企业分布和发案高峰时期进行分析,对因工资问题被投诉举报三次以上的企业、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工资拖欠隐患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实行重点监控。

协作联动 形成合力

昌平区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由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信访办、区总工会等区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区拖欠工资类案件共赴现场、共同处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会商制度,对案件处理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或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会商,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并有针对性开展通过“一个案件规范一家单位”专项活动,对案件多发,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重点企业,有关部门共同到企业现场办公,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和拖欠工资隐患。

活动开展以来,共深入企业累计34次,仅为鹿牌公司就调解争议案件1173件,涉及金额1681万元。同时,建立劳动执法监察部门与法院的信息共享及案件处理的无缝对接机制,全力确保职工工资的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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