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权威访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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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庭仍然是最有效经营主体

记者: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否意味着家庭经营方式没有前途了?

陈锡文:在很多人眼里,家庭经营是个落后现象,觉得家庭经营能现代化吗?尤其是中国的家庭经营规模都很小。我认为,规模是国情决定的、资源禀赋决定的,但是不是搞家庭经营,是由农业产业规律决定的。无论是从产业的特征规律来看,还是从世界农业的发展规律来看,家庭经营仍然应该是农业经营中最有效的一个主体。家庭经营方式管理上最简单,监督上最简单,所以也是最有效的。古今中外,看不到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主搞得好的。比如在美国,即使规模大到两万亩、三万亩地,那也是一个家庭农场。

这是因为农业是个十分特别的产业。农业是生命生产过程。农民是很了不起的。第一,他所有的劳动对象,无论是庄稼还是畜牧水产,都是有生命的,这个生命体每天都在起变化,这种变化要非常非常留意,才能细微地观察到。第二,传统农业是露天的,是在大自然之中。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在起变化,一年四季风霜雪雨。这两个变化要结合在一起,分析判断其综合作用之后,才能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让生命获得最好的生长,所以这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什么样的能力、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农民这么去关心气候的变化、这么去关心庄稼的生长?只有当这个东西是自己的,它生长的好坏跟自身利益直接相关。人民公社之所以不成,就是因为农民感觉到种的不是自己的地,打的不是自己的粮,所以不好好弄;包产到户之所以能成,就是因为农民觉得这是我的地、我的粮,所以就很认真地弄。很多人提出以别的经营形式去替代家庭,这是行不通的。家庭经营是把非常复杂的经营管理过程简单化的一个过程。

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的发展,有些领域企业化经营也许是有优势的,但是对绝大多数,尤其是大田生产的农业来说,还是要靠家庭。我们主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更多的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事情,而不是说换了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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