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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价值评估在创业板公司并购交易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瓶颈问题——
并购价值评估难题如何破解
王竞达 陈祥义

这些年来,创业板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的作用日趋增强。与此同时,创业板公司的并购交易活动也日趋增加,涉及的资产评估价值日益增高,资产交易金额也不断增长。创业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规模扩张和对企业资产重新组合及调整,获得快速发展,是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价值评估在创业板公司并购交易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创业板公司并购案例中约有70%左右的并购交易是直接按照评估值来定价,可以说资产评估价值已成为创业板公司并购交易中的重要定价依据。在价值评估日益受到重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的是,创业板公司并购过程中对所购资产评估时尚有不规范的行为存在。因此,如何更为有效地规范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应该说,创业板公司的创业型、高成长性、聚焦新兴产业等特征有别于其他板块公司,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后为实现公司快速增长,通常会选择并购以迅速扩大公司规模,且并购目标对象通常具有轻资产、技术性较强、无形资产较多的特征,较高的增值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创业板公司对并购协同效应的良好预期以及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价值的重新发现。但不容忽视的是创业板并购重组价值评估中尚存在不少瓶颈问题,应引起重视和关注。比如,创业板并购重组中存在选择性使用评估方法的现象,且评估方法选择理由不充分。再如,不同评估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差异巨大,收益法参数确定随意性较大。此外,创业板资产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A股市场,且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评估增值率存在显著差异,以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所占比例过高;非关联交易及非重大并购重组交易评估价值增值率显著高于关联交易及重大并购重组交易,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需要妥善解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资产评估师应合理选择评估方法,提倡各种评估方法综合运用。资产评估师应结合企业所处的行业和经营特点来选择评估方法,并分析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在综合使用多种评估方法的情况下,应对各种评估方法导致的评估结果差异进行分析,对于多种评估方法产生的过高与过低的评估结果应在分析原因后采用合理方法确定最终评估值,或者是在应用某一评估方法时,如运用收益法时,对未来收益、折现率以及收益年限等可以采用敏感性分析来使得确定的评估值更为合理。

二是资产评估协会应尽快出台收益法评估参数确定规范,促使评估师合理确定各项参数。鉴于创业板公司并购中收益法应用比例较高,但收益法参数确定又较为随意的现象,建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尽快制定针对采用收益法参数确定的规范。

三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关注创业板并购价值评估增值率,减少置入与置出资产评估差异。创业板所处的新产业、新企业、新领域必将导致高收益和高风险,所以应加大对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中收益法应用的监管力度,要求评估机构理性预期创业板并购交易活动所能产生的未来收益,并进行收益的逻辑性验证,对于预测收益趋势与目前状况有明显差异的应该予以披露并说明其差异原因。

四是同时运用监管和市场机制,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减少关联和非关联交易、重大和非重大并购重组之间的评估差异。为使得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更加规范,建议应同时发挥监管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方面应加大监管力度,建议证监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大对非关联交易和非重大并购重组的监管;另一方面应注意运用市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反应机制对创业板公司并购中的相关各方进行法律制约,利用市场信息,用规制办法严格限制和控制相关各方共谋来操控评估价值,同时明确界定各方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使创业板并购价值评估中各方当事人行为更加理性化和规范化。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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