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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个人信息后台管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民的个人信息随时可以被上传到网上,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网络信息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人民群众带来很大困扰,也危害了社会生活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并将其上升到法治高度,是利国利民之举。

看到《决定》中明确表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笔者更是不禁拍手称快。因为近年来,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收集并使用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前由于缺少法规,公民个人信息在后台无人监管,导致大量个人信息被泄漏,甚至形成灰色利益链。

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加强个人信息后台监管是关键。从事信息传播的网站、电信、移动等部门应严格自律,收集信息、公开对方信息必须要告诉当事人。对泄漏客户信息或把关不严造成网络信息虚假后果的,应依法从严惩处,当好网络信息安全的“守护神”。同时,还应严把网络信息监督关,要加大网络信息监督和设施投入力度,把住每道信息传播关口,打击非法传播虚假网络信息的行为,堵死网络信息“地下暗流”,发挥规范网络信息的“净化器”作用。

(湖南怀化市银行监管分局 莫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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