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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 蒋 震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既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又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造福于人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加快改革财税体制”作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提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发展到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体现。

在过去10年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方面,财税体制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通过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财政支出将向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倾斜,向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等关键领域倾斜,税收制度的优化将更加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另一方面,财税体制改革也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动力之一。

同时,税制结构的转变有助于降低税价之间的关联程度,并发挥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此外,财税体制改革还将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保驾护航。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促进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将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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