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大会选举了由198名委员和15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21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吴官正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