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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

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胡锦涛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贺国强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报记者 高 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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