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成为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大亮点。
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这10年,我们党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之路。
思路更加清晰:党的十六大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创造性地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了党章。
方向更加明确:2005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
措施更加有力:成立国家和地方预防腐败机构;修订或颁布实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重要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等重要改革等。
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至2010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从51.9%提升到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