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优化社会管理工作格局,是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在组织体系完善上,成立区级社会建设机构,建立“1+10+43”的组织领导架构,设立1个区级领导小组、10个专项工作组和43个街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为完善居民自治,让社会各界有序表达诉求、参与社会建设,搭建第三方社会建设协调机构和参与平台。在所有街道成立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在226个城市社区成立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建立起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为基础、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治理机构;在全区成立和谐促进员联合会,发起成立589个商务楼宇社会组织;建立朝阳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成立“公益储蓄中心”,形成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在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上,对人、事、物进行全方位信息收集,建立专业数据库并进行有效分析。在区级和街乡两级层面分别建立指挥运营系统,通过区级高位监督与多渠道社会监督,对社会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与考核,使社会服务管理高效透明。
完善群众维权诉求机制,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健全群众工作网络,利用政府微博等新兴媒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在全区所有社区(村)组建法律服务室。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信访维稳风险评估工作,注重政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评估论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