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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全面建立城乡孤老国家供养制度

本报讯 目前我国已全面建立城乡孤老国家供养制度,凡属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均由政府无偿供养。全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推进“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省级统筹、面向8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制度,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福利待遇。同时,我国将推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高龄、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 (魏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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