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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关于香珠花园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拟对所持有的香珠花园121笔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2012SZ03)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人民币16,370万元,包含债权121户,涉及本金人民币6,367万元,利息人民币10,003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

具体分布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段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215629

电子邮件:elenaliu1@hotmail.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60(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55-8831893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63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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