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污水处理厂为数众多,作用重要。但是由于处理量有限,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正常运营一直是个难题。江西省通过“化零为整”的方式,将78家县级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整体打包出让,较好地破解了这个难题。
几年前,为了解决县区污水处理难题,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江西省由财政出资统一建设了78家县级污水处理厂。根据规划,这些污水处理厂全面投入正式运行后,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大大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然而,建设容易,运营难。这些污水处理厂规模都偏小,最大的日处理能力才有几万吨,小的只有两三千吨。如果各自运营的话,肯定要亏损,财政补贴的负担将异常沉重。
为了解决运营难题,江西省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78家特许经营权打包整体转让。
2009年9月25日,凭借专业水务公司、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优势,南昌水业集团一举中标,获得了江西省内77个县(市、区)78家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污水处理是我们的专业领域。这是一个靠规模才能赢利的行业,通过投标可以进一步扩大我们的规模。如果规模能够保证,加上科学的运营管理,收益也是比较稳定的。”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熊一江表示,“当然,投标时我们也充分考虑到了风险。这种模式是全新尝试,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风险自然很大。但是作为江西本土的市政公司,我们必须担负起这个重大的社会责任。”
为了尽量减少中标企业的运营风险,江西省在制定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政策时,充分保证了企业可靠稳定的回报,实现环境和效益双赢。政策规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将由政府支付给相关污水厂运营企业,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县(市)政府支付给运营企业的年污水处理服务费;二是污水处理费单价根据相关因素适当调整;三是县(市)污水处理实行保底水量办法;四是向自来水用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统一由县(市)人民政府委托当地自来水公司代征。
“污水处理费用每年都需要重新测算。我们这里第一年是每吨0.722元,第二年是0.797元,今年测算后也是0.797元。现在通过政府支付给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每个月大概在80万元左右。自来水公司统一收取污水处理费后,由政府支付给企业。不足的部分,财政兜底。”丰城市副市长熊斌说,“污水收集管网由地方市政负责建设,保证把足够的污水收集到处理厂。如果管网建设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处理厂不能全力开工的话,我们也将按建设能力的80%付费。所以我们管网建设压力很大,不得不跟上,要不钱就白交了。”
污水处理费和管网建设得到了保证,考验的就是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了。在这方面,具体负责78家污水处理厂运营的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到去年1月14日,78家污水处理厂在经过一年多的运营后,所处理的污水均已达到排放标准。同时,企业也实现了微利正常运营。
“大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至少在20万吨以上,但是即使更大的规模运营所需的人员一般也不会超过30人。而我们负责运营的78个污水处理厂,一半以上的规模在1万吨以下。再小的污水处理厂也是五脏俱全,运营费用肯定会高很多。”洪城水业总经理陆跃华说,“为了节省管理费用,我们把全省分为8个片区,每个片区四五个人负责总体协调和技术指导。”
“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才能养得起专职的工程师,而我们处理厂只有2万吨,根本负担不起。现在我们一个片区内的几个污水处理厂共用一个工程师,哪里有问题他就到哪里解决,人工成本降低了。”樟树市污水处理厂厂长魏荣告诉记者,“每个厂在运营中创造出的好办法、好经验也会在所有厂区推广。这也是规模效益的体现。”
走进樟树污水处理厂的工具仓库,感觉就是走进了部队营房,所有物品都摆放得异常整齐。“每个工具都有固定的位置,无论谁使用后,都要放回原位。这样,下次需要用时伸手就可以拿到。每件工具还有专门的负责人、保养人,都标在物品前的牌子上。”魏荣自豪地介绍,“这是我们厂首创的‘5S管理法’的一部分内容。这个管理法对提高工人素质,强化企业运营管理非常有益,去年开始就在全公司的所有污水处理厂推广。现在无论你走进哪家污水处理厂,你看到的都是一样的情景。”
科学而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方面降低了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污水处理的良好效果。
“进污口的COD含量一般在每升140毫克左右,处理后都可以控制在20到30毫克之间,而国家规定的达标排放标准是60毫克。污水处理厂是否达标排放,由政府来监督。我们在进出水口都设置了在线检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控处理厂的运营状况。环保局也会不定时地检查,如果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在污水处理费上肯定是会有说法的。”樟树市副市长杨明亮告诉记者,“实践证明,建管分离确实是个好办法。负责运营的洪城水业公司确实很专业,管理团队、技术人员都有保障。如果由地方自己来负责运营,肯定不会达到这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