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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增加信贷投放 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深圳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记者杨阳腾

本报深圳4月14日电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银监局日前发布《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在国内率先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由目前的不到1%提升至5%,并推出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

《指引》还推出小微企业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如对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在全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按不同银行类别进行区分要求,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10%,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20%,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不低于30%,农村商业银行不低于60%,村镇银行不低于75%。

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表示,今年深圳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还将坚持“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贷款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宝安区、盐田区、龙岗区以及坪山、光明等功能新区增设营业网点,力争实现4大功能新区新增网点不少于20家。

此外,深圳银监局正在大力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减少不合理收费,预计2012年可减少各类银行收费10多亿元,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深圳银监局同时还发布了《深圳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微笑手册》,这份手册作为促进银企交流互通的媒介,收录了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名录,筛选并汇总了深圳各银行业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特色做法和创新产品。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在深圳银监局的监管引领下,深圳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截至2011年12月末,深圳银行业小企业贷款余额1719.3亿元,比年初增加313.4亿元,增幅达22.29%,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7.2个百分点;全市中资商业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648.19亿元,同比增长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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