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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年将推进的改革中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就是要保证工资上涨应有章可循,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避免出现总是落后于物价涨幅的状况。在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方面,应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相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合理增长。在现阶段,应当强调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而且要把蛋糕分好,要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涨工资也要为中小企业减负。目前,涨工资主要难在竞争性行业里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利润微薄、经营环境本就面临诸多难处的中小企业。因此,涨工资要同时为中小企业减负,解决和降低他们的成本上涨问题。

(本报记者 董 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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