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3月29日刊发的《假农资把我们害苦啦》专题,让我深受触动。提醒农民选购棉花、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时,应先通过包装标注内容进行外观上的辨别。
一看品种审定号和种子名称。审定通过的品种,由审定委员会颁发印有编号的证书、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告。编号包括审定委员会简称、作物种类简称、年号、序号,其中序号为三位数。审定公告公布的品种名称为该品种的通用名称。品种审定号和种子名称必须标注在包装的显眼位置,如果与公告差别一个号码或者一个字,就有假冒种子的嫌疑。
二看种子经营许可证号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通过生产许可证号可以知道种子的产地和生产单位。种子经营许可证有地区权限之别,超出证件经营区域范围的无效。通过证号可以判断哪个区域经营有效,如审定编号为“豫审玉2004XXX”的玉米种子由河南省审定通过并且只适合在河南省种植,未经省级批准不能在其他省份销售。
三看经营单位名称和地址。法律规定,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单位可在委托经营许可证标注的有效范围内销售。因此,购买种子时要查看种子经营者的委托证书与种子包装标注的公司名称、品种名称是否一致。超出许可证范围的跨区经销种子不要购买。
四看包装用语是否符合规范。《种子法》明文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如果包装明显位置标有夸大其词的宣传,就应该引起关注,不要轻信。如某玉米种子的包装上标注“三年区试总评第一”,这类过度的称誉往往会误导农户。
农户购买种子后要留取样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包装。这些就是维权的主要证据。有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提出投诉。
北京农展馆南礼士路11号 赵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