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第一季度,农产品价格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网络上“10块钱两根”的“向钱葱”还未讨论完,“40元一斤”的“樱谋诡计”又新晋成为网络热词。但据网友反映,涨价效应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多少实质利益,甚至大葱等蔬菜批发价格并不太高。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推高农产品价格呢?为回答网友们关注的这一话题,记者到实地进行了采访。
3月份CPI数据新鲜出炉,环比0.2%的增幅超出了很多专家的预测。分析下来,食品涨价是主因,以蔬菜价格大幅上涨为起始,进而带动了奶粉、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也跟风涨价。
据记者调查,涨价效应并没有给农牧民带来多少实质利益。从蔬菜主产区和北京等城市的大型农批市场调查情况看,蔬菜价格包括葱价已有所回落,但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菜价却仍处高位。究其原因,我国长期存在的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最后一公里”现象等因素,推高了零售环节农产品价格。
流通梗阻助推零售价翻倍
在北京丰台区方庄家乐福超市,记者看到4月4日大葱的零售价格为5.99元/斤。从京郊的新发地市场到这家超市的直线距离不过10多公里,但价格却上涨了近2倍,其他鲜活农产品的价格也比批发环节贵1倍左右,可见流通环节加价幅度之大。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董事长张玉玺以到山东收购大白菜为例算了一笔账:“农民一分钱不要,我们把它装到塑料袋里,装上车,每斤合8分了,然后从山东运到新发地市场,这就是1毛5分钱,也就是从农田到新发地的流通成本是2毛3。”张玉玺说,农产品运到一级批发市场后再进入消费者环节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加价,比如超市会有各种名目的收费。
据了解,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经过多级批发、多级零售,每一个环节均至少加价5%至10%,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零售价格中。而且,近年来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现象不仅没有缓解,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北京新发地市场信息部经理刘通告诉记者,农产品从批发市场到城市超市、菜市场等零售终端,这一过程价格可上涨近1倍。近几年,批发市场摊位租金和普通生活用房价格节节攀升,加上人工费用、油价等成本也不断上涨,这些都推高了农产品价格。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农产品分析师邵娜表示,随着天气转暖,蔬菜、水产品供应量稳步增加,粮、油、肉、蛋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预计二季度食用农产品价格将呈现季节性下降走势。但长期来看,在成本因素推动下,食用农产品价格仍会呈上涨趋势。
解决之道是要建立农超对接
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交替局面。而“农超对接”有助于解决该问题。“农超对接”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现代流通方式。
在欧洲,蔬菜80%都是通过十几家大型连锁超市销售出去的,超市与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合作社按照合同组织农民进行生产,并按照不同的时间和品种组织收购,生产出来的蔬菜经简单加工包装预冷处理后直接配送到超市销售,环节少,规模大,成本低。按订单生产,产销衔接紧密,价格非常稳定,蔬菜从农场售出价格和超市价格一般相差20%左右,不存在“卖难买贵”和价格大起大落的问题。
“但目前这种方式在我国仅占全部农产品流通量的15%左右,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要经过农民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经营的规模小,成本高,造成零售价格较收购价格成倍上涨。”在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一场商品流通战略问题研讨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流通司副司长耿书海说。
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的流通80%主要依靠小规模的农民经纪人、个体户和小贩,缺乏上规模的大公司和大企业。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注册经销商达5500个,其中75%为个体户,经营主体规模小,数量多,且流动性大,品牌建设滞后。
虽然政府相关部门经常引导大型超市进行产销对接,要求“农超对接”试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采购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但这种仅凭政府行政指令所达成的农超合作只能应急而无法长效,治标而不治本。农户迫切希望获得稳固的销售渠道,以求在变幻莫测的农产品市场中取得稳定的收益;而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也希望寻求稳固的生鲜供应链。
农产品物流是稳定对接关键
“要解决农产品流通‘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需要发展好农超对接,处理好产地和销地的关系、公司和农户的关系。”今年耿书海写报告建议大力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通过税收等经济政策引导农超有效对接,将稳定农超合作关系,而大型企业的介入,将会成为熨平整个市场物价大起大落的长效机制”。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是国家大力推动的一项政策。耿书海介绍,目前我国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经营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核算缴税(一般为定额征收),实际税负很低,甚至基本不缴税。而对规模化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受益最大的是大型商超和将蔬菜配送到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据估算,对于一家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左右的蔬菜配送公司,如果免交增值税,一年就可以节约超过100万元。而实际上,许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因为怕手续繁琐等原因并没有进行抵税操作。这样就造成大企业与小经营户间的税负严重不平等,无法开展公平竞争,从而限制大公司、大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
“1995年,我去英国做调查,当地十几家超市承包了全国80%的农产品供销。所有农产品都通过超市销售,而超市又跟合作社签订了供应合同,是完全订单生产关系。农产品从田间到超市货架大约加价20%,这还是把皮和烂叶弄掉以后的价格。”耿书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