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诸多类似资金瓶颈方面的问题。我提出几条建议:
首先,要加强财政政策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企业目前承担的社保负担过重,可考虑将社保统筹部分由各级政府补贴承担,对参保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新增社保额度给予财政补贴或者直接减免。
其次,要加大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培育小微企业成长的力度。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速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连续18年高于GDP增速,而占中国企业总量90%以上、吸纳了大量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创造的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不大。因此,有计划分阶段通过逐步提高税收起征点和降低税率等各种措施,不断减轻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建议减免过路、过桥等费用,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运输成本。
第三,要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间资本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地方性、区域性中小商业银行,公平准入,允许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有同等待遇的持股比例。
(本报记者 李治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