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携手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对于统筹长江流域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构建新的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今年2月10日,湖北、湖南、江西正式签订《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全面启动。
胡锦涛总书记去年6月在视察湖北时指出:“要充分利用湖北九省通衢的区位与交通优势,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强同中西部省份特别是沿江省市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将对内开放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为湖北的开放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应地由“沿海先行”进入到“沿海沿江并重”时期,而沿江发展战略也由长三角地区向整个长江流域推进。湘鄂赣携手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统筹长江流域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构建新的经济增长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当前,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已经成为国家三个主要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形成后,GDP占全国比重约7.3%,并占有全国约2.6%的国土、7.9%的人口、7.8%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1%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从而有望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之后第四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群。
推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既是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的内在要求,也是湘鄂赣三省创新发展思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共同使命;既是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棋眼”,也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具备坚实的基础:一是现有三大城市圈(群)围绕长江中游呈三角形分布,相互比邻,互为犄角,具有城市群发展的良好战略基础;二是三大城市圈(群)之间交通基础设施良好,已经形成较为通达便捷的交通通道;三是三大城市圈(群)之间经济社会联系密切,产业互补性很强,经贸合作潜力巨大;四是国家加速推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进长江黄金水道治理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为促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外部推力。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需要三省在合作发展中共进。三省应大力推进以布局协调、功能相济为目标的空间结构优化,以统筹规划、节点衔接为主线的基础设施互联,以优势互补、集群发展为方向的产业发展对接,以江湖联动、综合整治为核心的生态环保工作,力求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文化旅游一体化和生态环保一体化。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需要三省在破解难题中共担。这台“大戏”没有配角和主角之分,三省的关系是合作共赢。着力于基础设施提质扩容和基础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探索“三基地一枢纽”建设道路;着力于“三化”协调发展,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着力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进一步探索“两型”社会建设道路;着力于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进一步探索内陆后发地区跨越式发展道路。
要合力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综合交通网络。一是利用长江航道优势,加快长江中游快速通道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形成中部崛起先行区;二是以武广高铁、京九客运专线等为主体,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节点,加快三大城市群之间的快速通道和交通体系建设。
要加强产业融合,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区域整体竞争力归根到底在于产业的竞争力,而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产业区域特色优势的形成。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区域内各地应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出发,充分利用长江中游地区的制造业存量资源,加强区域协作和联合,优劣互补,强强联合。
要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促进农业整合。农业是长江中游地区的基础,三省都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合作与联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粮食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的合作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共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要以“一江两湖”为重点,共同加强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以长江、洞庭湖、鄱阳湖为重点,共同加强河流湖泊的治理。重点是加强长江防洪大堤加固、水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综合治理、湖泊治理等事项的合作建设,共同提高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加快资源共同开发利用。
“得时无怠,时不再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同肩负国家“中部崛起”的重大使命,三大城市群就像镶嵌在长江两岸的一颗颗“珍珠”,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抢抓机遇,奋力崛起,通过绿色发展,让这一颗颗“珍珠”变成美丽的“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