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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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2年3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 伸
长江中游城市集群

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核心,外加湘鄂赣三省沿长江、环洞庭湖、鄱阳湖的若干城市所构成的经济区。

政策背景

○ 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的《促进中部崛起规划》提出:“以武汉为中心,依托黄金水道,壮大宜昌、荆州、岳阳、鄂州、黄冈、黄石、九江等沿江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打造产业集聚走廊。”

○ 2010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等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 201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构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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