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核心,外加湘鄂赣三省沿长江、环洞庭湖、鄱阳湖的若干城市所构成的经济区。
政策背景
○ 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的《促进中部崛起规划》提出:“以武汉为中心,依托黄金水道,壮大宜昌、荆州、岳阳、鄂州、黄冈、黄石、九江等沿江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打造产业集聚走廊。”
○ 2010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等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 201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构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