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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行提示:
安全消费记心上
本报记者 佘 颖

春节是探亲、聚会、旅游、购物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了使广大旅客安全消费、和谐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联合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旅行途中要牢记安全消费。

外出远行 要注意查看组团旅行社主体资格,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参加水上活动,行走雪地、陡峭山路,小心谨慎。

宾馆住宿 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宾馆或知名度高的连锁宾馆,预订房间之前详细咨询价格等内容,查看房间设施及门窗有无损坏后再交钱。将贵重物品寄存至宾馆服务台,妥善保管好房卡及押金单。

交通出行 出发前注意查看天气情况,避免恶劣天气出行。到车站选择正规班车出行,不要乘坐“黑车”、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乘车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下车时仔细清点携带物品,以免丢失。

租车出行 要事先排查车况,考察司机。自驾出行者,出行前要对车辆全面检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疲劳驾驶。停车后,贵重物品不要放置车内显眼处,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旅游购物 在国外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时要对价格、性能以及国内是否有售后服务全面了解;刷卡消费时,要对划款金额的凭证确认后再签名,避免出现划款有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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