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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湾银行可直接到大陆设子行
李淑慧

台湾银行监管部门近日宣布,取消台湾银行赴大陆设立两家分行后才能设立子行的限制,业者即日起,可向金管会申请设立大陆子行。

台湾主管机关开放银行赴陆投资后,中信银就规划要设立大陆子行,但受限于法令规定,后来决定改设分行,导致大陆布局速度落后于其他6家台湾银行。在金管会开放后,中信银将可直接设立子行,也可以同时申请分行与子行。

至于已经在大陆设立分行的6家台湾银行,也可以立刻向金管会申设大陆子行,一旦获得双方主管机关允许设立,将可迅速拓展在大陆市场的网点,掌握更多商机。

金管会表示,调整台湾银行进入大陆市场的经营形态,有助于银行业者在大陆市场发展其所擅长的消费金融业务,并扩展金融商品销售渠道。

另外,金管会也表示,台湾地区银行或海外子银行,均可以赴大陆设立分行、子行、参股。但是否允许,要看大陆主管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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