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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 勇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正在逐步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还很薄弱,制约因素错综复杂。突出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还比较淡薄,相当数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还比较落后,政府的监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少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知识还比较匮乏。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千千万万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管理、自我保护能力,是影响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性因素。因此,必须将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更深、更广、更实地向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今年5月5日专门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并确定每年6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6月13日至20日,是第一个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周期间,除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论坛外,有关部门还举办了一系列专题发布会,重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的科学知识讲座,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制发科普读物等多项活动。各地区也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目的就是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使食品安全意识、知识能够深入人心、广泛普及,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为切实把宣传活动搞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其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强化主题、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增强消费者的信心,要广泛宣传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惩戒措施,促进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从业。要创新形式、深入基层,运用各种有针对性的载体和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实现食品安全宣传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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