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出台,将延续了50多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变成了“规划”。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是“十一五”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2006年至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11.2%,比“十五”时期年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
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增长更趋均衡,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7年首次超过投资,在“三驾马车”中贡献最大;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第三产业“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1.9%,2010年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0%;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加快,经济增速等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自主创新和竞争力逐步提高。
“十一五”规划纲要还首次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确定为约束性目标。5年间,我国关停小火电机组7210万千瓦,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煤炭、钢铁、水泥、焦炭产能,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三废”治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1%。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三农”工作。中央财政“三农”投入累计近3万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3%;彻底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结束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超过1335亿元;建立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农民的生产补贴资金2010年达到1226亿元;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25%到40%。
改善民生是经济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一五”期间,我国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积极出台各种惠民政策。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下,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改善。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比2005年增长82.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比2005年增长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