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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永安——
林业改革盘活经济发展全局
本报记者 刘惠兰

林权改革激活了生产要素,促进了资源流动,使社会资本大量涌入林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实现了“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

福建省永安市是全国林改的发源地,早在1998年洪田村冒着风险进行了分山到户的林权改革,永安市又是全国林业改革和发展试验示范区。到目前,永安市改革经历了13个年头,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林改初期,人们最担心的是分山到户引发乱砍滥伐,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事实证明,改革后不但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现象,而且农民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全市连续7年造林面积突破7万亩,是林改前的两倍多。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比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林木蓄积量增加了70多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公益林面积都大幅度增加。真正实现了“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改革使永安市14万农民人均分得林木蓄积140多立方米,林地面积15亩,家家户户从此有了一笔可观的财产。

林改前,农民就业率不到42%,现在本地农民得到充分就业,还吸收外地劳动力1万多人。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7800元,其中,人均林业收入达到3800多元,比林改前翻了两番。洪田村家家盖了新房,购买了摩托车,农民过上了殷实的小康生活。

林权改革激活了生产要素,促进了资源流动,使社会资本大量涌入林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实现了“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几年间拉动金融资本30亿元向山区林区集聚。

2010年,永安林业产业产值达到75亿元,是2003年16亿元的4倍,对全市经济贡献率达25%。林业成为最具优势、最有活力的产业,推动了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永安市连续十六年位居全省经济十强县作出了重要贡献。林改带来的发展,改写了永安市“山区林区就是贫困地区代名词”的历史。

永安市在林改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使政府的公信力大大提高。林改从制度上杜绝了林改前乱砍乱卖集体林的现象。林改后,干部忙于为林农服务,变成了送资金、送服务、送技术的“三送”干部。干部组织了林改,服务了群众,赢得了民心。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从1982年开始,连任村支书。他感慨地说:“林改就是得民心,人人都说党的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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