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新农村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浏阳——
配套改革激发农民经营山林活力

近年来,湖南浏阳市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探索实施采伐指标分配、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组织、森林保险等十项配套改革,实现了林改让林农得权,采伐指标入村到户让林农得利,激发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浏阳市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林地面积有517万亩,森林覆盖率65.82%。总人口139万,其中涉林农业人口90多万,农民人均山地5.7亩。林改后,浏阳市将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到林农手中,产权到户率达到99%。产权明晰后,统管山变成了责任山,乱砍滥伐林木案件明显减少,林区秩序进一步稳定,林农“吃饭靠田、致富靠山”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林业经营林业的根基得到了有效巩固。

在分山到户、林农积极性初显的基础上,浏阳市扎实推进木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阳光工程”,将木材指标分配落实到拥有可伐资源的林农或森林经营单位手中,全面激发了林农的造林、爱林、护林热情,大大激发经营山林活力。林改后,木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林农凭分配的采伐指标自由销售采伐的木材,真正实现了产销一体,林木生产销售利润大幅度增加,林农生产的木材利润平均增加近300元/立方米。稳定的政策,让林农更有自主能力。

浏阳市完善要素市场,拓宽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浏阳市成立了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完善了资产评估、抵押、拍卖、贷款等要素市场,带动社会投入4.2亿元,使林业产业逐步走上了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之路。一是浏阳市率先在湖南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累计办理抵押贷款168起,贷款金额7531万元,为林业产业发展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二是采取“农户+基地+企业”的经营模式,适度流转林地,集合社会资本,既确保和提高了林农的收益,又实现了林业的规模经营。随着进入的资本增多,山林交易价格由林改前的200多元/亩涨到了现在的1000多元/亩。

浏阳市开展森林保险,降低林业经营风险。浏阳市作为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县(市),于2009年6月正式推行森林保险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承保面积416.6万亩,占该市林地面积的84.5%,截至2010年12月,全市森林保险理赔92起,理赔金额达502万元。

浏阳市引导林农按照“投山入股、合伙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组建合作林场,让林农创业更有合力。目前,全市共组建各类合作林场162家,经营面积达100余万亩。(文/本报记者 刘 慧)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