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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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1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挑担子 献良策 解难题
许跃芝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包括经济增长方式即生产力发展途径与方式的转变,还包括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的调整,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城市化程度、工业化水平以及现代化进程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理念。认真研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具体说就是,如何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以积极主动的司法政策作为指引,妥当平衡当事人利益,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各种市场行为沿着法制轨道前行,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

为完成这一任务,人民法院要坚持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在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善于捕捉和吸收好的观点,要善于引进和借鉴好的经验,要善于总结和发扬好的方法。

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人民法院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主动为党委、政府挑担子、献良策、解难题,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法院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就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从多角度观察、判断,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真正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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