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版图面积的95%以上为市郊农村,近年来,依托市郊农村丰富的旅游资源,乡村休闲游产业得到蓬勃发展。以“住农家院、吃农家饭、品农家情、购农家物、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旅游,成为都市人新兴的旅游方式。
据统计,目前,武汉市黄陂、江夏、东西湖、蔡甸、新洲、汉南等6个远城区已有884家自发经营的农家乐旅游,其中最具规模的黄陂区,共有农家乐旅游接待点300余户,从业人员近2000人,尤其是木兰天池景区的朱家湾村,19户农民全部从事农家乐旅游经营。据调查,在清凉寨、木兰天池等周边村庄,95%的农村劳动力从事与农家乐相关的行业。农家乐收入已占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八成以上。农家乐已成为黄陂经济拉动力强、潜力大、农民受益的支柱产业。
然而,农家乐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仍需加大政府监管和扶持力度,坚持“农家乐”与“生态旅游区”配套开发原则,采取“集体管理、分散经营”的模式,注重品牌建设。
乡村休闲游只有依据当地特色,合理开发农家乐,在经营模式、信息化建设上做文章,创建自己的独特品牌,才能使农家乐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快,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如采用“集体管理、分散经营”模式,即以农户为单位向游客提供餐饮、休闲等服务,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收费标准、统一促销、统筹安排游客到农户家,将会有效地遏制无序竞争和盲目经营的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农家乐可以借助景区网站开通网上预订业务,也可以公布预订电话,以方便游客提前订定,减少游客顾虑,提高服务质量。
当然,在农家乐发展过程中,对于经营理念和经营规模,政府应该给予引导,并且在农家乐发展资金需求方面要给予扶持,如发放小额贷款等。
此外,由于农家乐主要依附于生态旅游区而存在,所以,仅仅在农家乐项目开发上下功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带动农家乐的发展,通过旅游区建设来带动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有两者协调有序地开发,才能达到共同发展,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