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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建设应坚持科学实用特色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井冈山学院常务副院长 李小三
本报记者 齐东向整理

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实用、特色的原则,才能更好地发挥功能,提供服务,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城市建设应坚持科学性。要“因地制宜”,在城市建设中根据地理位置、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发展需求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基调和特色。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体系,充分考虑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功能分区等,进行合理定位,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地域特色的城市发展建设目标,防止过度求新、求大、求洋现象发生。尤其要注重城市规划,在规划制定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为一体的规划审批机制,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城市建设应确保实用性。要“以人为本”,在城市建设中突出民生这个主题,着力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有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限制方便民众的小饭店、小商店,导致市民生活越来越不方便。因此,需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生活需求,合理规划建设菜市场、社区服务点、小摊点等大众化城市生活设施,方便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城市建设应注重本地特色。要打造“城市名片”,在城市建设中尽可能地展示城市的地方特色和鲜明个性,通过新颖的形象设计来提升城市品位,展现未来发展的前景与潜力。还要注意保护城市文化。城市文化是市民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共同创造的,是城市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俗的总和,它能更好地突出城市个性,强化市民对城市的认知,提升城市品牌知名度。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对本地文化的发掘和保护,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文物古迹的修缮和保护。

(本报记者 齐东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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