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八个方面做到了“先行先试”——
一是建立三次产业互动的发展机制。
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统筹编制城乡产业布局与发展规划。优化工业布局,制定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以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强大的现代农业和现代制造业为基础的市域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2003年,率先将城市与农村统筹规划,2007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审查、强化监督”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201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三是创新统筹城乡的管理体制。
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简化了行政审批的项目和程序,实施了并联审批和集中办理模式;全面推行了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
四是探索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
2008年,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向农民发放耕地保护金,并与农民养老保险相结合。
五是探索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办法和途径。
在一元化户籍管理、住房保障、社保并轨和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全力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切实解决征地农民安置问题,在解决好住房安置的同时,率先探索实施征地农民进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的政策。以县城和区域中心镇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吸纳农民转移的能力。
六是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统一城乡就业登记服务管理。建立涵盖城乡的就业实名制管理体系,将农村劳动者按常住地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将参保对象统一划分为城乡职工(有劳动就业合同者)、城乡居民(无劳动就业合同者)两大类,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机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
七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
八是健全城乡金融服务体系。
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开展村镇银行试点,成立5家村镇银行;筹建20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正式开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