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一万农民喜迁新居 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七年翻一番
鄞州农房新建面积突破千万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郁进东、通讯员于玲玲报道:经过8年努力,宁波市鄞州区农村住宅新建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11万农民喜迁新居,近万户大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题得到解决。鄞州由此成为浙江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首个新建面积超千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超百亿元的县(市)区。

  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原因,鄞州农村住房问题十分突出,与经济强区的形象形成了强烈反差。2002年撤县设区后,鄞州决定利用城市化、工业化加速的机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大面积的“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力求实现“居者有新房、村庄有新貌、城镇有新型”的目标。

  在旧村改造中,鄞州坚持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确立“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的原则:政府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中做好规划引领和服务指导工作,其他具体工作尊重村民的意愿;在利益上,给予各种财政支持;通过市场调节和财政资金扶持,激发老百姓旧村改造的投资热情;村庄改造中的模式选择、规划设计、政策制订、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均由老百姓自行管理。

  由于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建新房的热情被调动起来,“要我建”成了“我要建”。云龙镇上李家村共有223户农户,仅一个月时间,就有170户农户签订了拆迁协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还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了“四统一联”的建设思路,即统一规划、统一拆旧、统一配套、统一管理、联户自建。

  鄞州地形地貌多样,根据客观实际情况,鄞州摸索制订了“整体拆迁、整理改造、移民迁址、安居集聚”四种农房改造模式,供各村自行选择。改造的标准,则确定为“改房、改路、绿化、美化、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

  “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不仅改善了鄞州农民人居环境和农村基础设施,强化了公共服务,而且使得农民的增收渠道得到了有效拓展,家庭资产迅速增加。据统计,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6510元跃升至2009年的13930元,翻了一番。鄞州成为浙江省第一个跨入城乡统筹高级阶段即城乡全面融合阶段的县(市、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