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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投资迎来发展新机遇
文/宗 河

  本周市场最热的话题莫过上周末保监会出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历时3年多才最终出台的《办法》,被保险界和投资界视为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并形成了其将对保险业及相关投资市场产生重大深远影响的共识。

发 展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保险资金投资全面放开的政策条件已经具备。但是如何在把握好放开投资渠道的高风险情况下,有效提升保险资金的盈利能力?这是保监会必须面对的问题。

  2007年6月,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因《保险法》第二次修订,管理办法等待新《保险法》定调,暂时搁置。

  2007年12月25日,再次推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0年8月5日,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8月31日起施行。

分 析 

  业内的共识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有利于增强保险行业竞争力,保险业新规将提升行业竞争力。同时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工作将在整个保险业经营体系中得到进一步重视,保险公司将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保险资金运用更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管理也会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这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监管体系将进一步趋向完善。

  由于保险资金的运用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密切,《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自然也为券商所关注。

  证券界的观点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可能显著改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对A股市场、房地产市场、其他基础设施投资都会产生影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3%。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1.93%,保险机构股票资产净值增长率好于上证指数。此次《办法》打破了此前分别限定股票和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比例各为10%的界限。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20%即可。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新增加了10%的股票投资空间,这有利于保险公司灵活配置,在资本市场投资中取得更好的收益。从年报看,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的债券投资比例较高,如果提高股票及股票型基金投资比例,两家的投资收益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动 向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保险机构最关注的可能就是投资不动产了。《办法》虽然规定保险资金不可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但开放了投资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渠道,两项合计不能超过10%。但多家公司资深人士均表示,尽管不动产对保险资金有不小的吸引力,但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必定是一个持续长期的过程,时机和项目选择非常重要。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举行的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就重申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三不准”,即不允许投资住宅类物业也就是居民住房、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不允许参与房地产开发。

  此前,保险公司曾通过多种方式涉足过不动产。有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分别与金融街、信达、金地、绿城和远洋等签署过总计超过4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保险公司进入不动产的途径还有很多,包括股权投资方式入股项目公司、围绕不动产投资提供咨询服务,获得顾问收益、购买房地产上市公司股票、发起设立以不动产为对象的金融创新产品等方式。

  时下的观点认为,保险资金真正要启动进入不动产投资,还需静候一段时间,等待监管层出台更具体的投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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