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类企业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国营外贸专业总公司高度集中的经营体制,当时全国只有十几家外贸专业总公司,加上各地分支机构,总数也仅为一百余家,主要经营粮油食品、土畜产、纺织品、丝绸、轻工、工艺品、化工、机械、五金矿产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外贸经营权改革,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我国政府先后给予了一些企业的外贸经营权,首先是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如首都钢铁公司,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公司等;其次是规模较大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国际金融和服务公司,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再次是一些地方性的工贸,技贸结合的企业集团,以及具有相当条件的各种专业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
2001年7月10日,原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改为登记和核准制,从而在外贸经营体制改革方面迈出决定性的一步。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外经贸领域逐渐向一个充分竞争的产业发展。根据我国对入世的承诺,我国外贸经营权逐步下放到企业,除原油、粮食、烟草等八种大宗产品由政府指定少数公司专营外,其他商品的进出口正逐步放开经营,更多的外贸企业在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中重新找寻自己的定位。
截至2009年4月份,中国对外贸易经营者达75.5万家,其中国有企业2.4万家、外资企业32万家、民营等其它经营者41.41万家。 (肖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