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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革新信贷风险管控
广东发展银行行长 辛迈豪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是银行业信贷风险管控的一次革新。结合我行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践,我们体会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以下亮点。

  (一)防范贷款挪用风险,资金流向尽在掌握。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最大的亮点是,银行不只是把钱贷给借款人,还要监控借款人怎么花钱,把钱花到哪里去,有什么样的用途。银行贷款既要重贷,更要重管。作为金融资金运作体系最主要、最关键的平台,商业银行关系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资金通过银行的划付都有迹可寻,只要银行严格遵照监管要求操作,是可以达到资金监控的效果的。

  (二)监管回笼资金,保障还款来源。

  为确保还款按计划进行,有必要对借款人的资金回笼状况进行可行的分析研究,根据信贷资金使用进度,借款人资金(如销售资金)回款计划,借款人应收账款等因素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借款人还款来源及时、充足,防范还贷风险。贷款新规有利于监管回笼资金,保障还款来源。比如《流贷办法》规定,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

  (三)灵活借鉴,将成熟的做法上升到法规的高度。

  1、诚信原则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在很多条款的规定里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出诚信的要求,规定了借款人应当承诺和保证的事项,这些规定无不体现出将诚信原则植入了贷款新规。

  2、实贷实付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加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3、审贷分离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于信贷风险评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审贷分离是其中一个明显的特征。审贷分离制度是规范商业银行内部信贷业务运行机制,保障信贷资产质量和安全的一项基本银行制度,通过将信贷调查、审查、发放、检查等不同环节分属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操作,确保授信风险可控。

  (四)介入重大经营,加大银行对借款人的话语权。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确规定,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借款在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这些监控措施,有助于商业银行深度掌握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加大对借款人的日常经营行为的参与程度,最大限度保障借款人的正常经营,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安全。

  (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强调合同在信贷管理中的重要性。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强调合同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在法律规定里直接强调和规定合同内容的规定并不多见,因此,该办法对于合同内容的描述,也彰显了我国立法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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