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自愿报名,于2005年4月10日被选任为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一名人民陪审员。5年来,在法院领导和业务庭法官的帮助和指导下,我从一名公民逐步介入和熟悉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共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41件。
记得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在企业改制中,按规定办理了厂内退休手续,每月可领取原工资总额的70%,但因被告在格式化合同书中要求原告不得外出谋职,一经发现即停发厂内退休工资。对此,双方争议很大。庭审和合议时,我依照现行劳动法规,提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理由是:格式化合同条款是强行附加给职工的,没有法律依据;原告只是普通工人,未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未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我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法官的支持。
2007年5月至11月,我被委派参加了福州市东街口“三坊七巷”明清古民居修复改造的专门合议庭。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与法官轮流值班,独立承担拆迁户的上访等法律咨询33次。夏天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一坐就是几小时,还要面对许多情绪激动的群众做说服工作,有时很晚才能回家。因为耐心、敬业,我赢得了拆迁户的信任。许多群众给我打电话,预约我值班的时间来访,还有的不知我何时值班,等了我好几天。
人民陪审员工作,改变的不仅是身份,更是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去年4月,我参加陪审了一桩案件,一所儿童语言开发培训学校状告曾是该校管理人员的两名职工。原因是两被告擅自离职,还带走了7名教职人员和13名学生,并以相同的教学方法开办了另一所学校。
了解案情后,我认为原告很可能只是为了争个对错才起诉的,所以在开庭当天,我建议审判长推迟开庭时间,让我先跟双方当事人谈谈。于是,我就以陪审员的身份在庭前与双方聊了起来。谈话中,我抓住时机指出被告的错误,擅自带走老师、挖走生源,造成了不良影响,应该道歉。我说:“原告诉你们是为了争一口气。大家又曾经是同事,不要互相结怨。”被告表示愿意道歉,但对原告提出的登报道歉的要求不能接受。“你也不要再赌气了,登报道歉效果也不见得很好。”我接下来又开始做原告的工作。我给双方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被告在学校布告栏上张贴公开道歉信一个月,以消除影响。原被告双方都觉得这个方式可行,欣然接受。此案尚未开庭,就让我以调解的方式将案件了结了。
(本报记者 许跃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