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旺盛生命力
五年共选任七万七千名 参与审理各类案件近二百万件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州召开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为会议作了重要批示。

  据统计,自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来,全国法院共分三批选任了7.7万余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近200万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9.5%。

  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真正实现了让民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良性循环,真正起到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确保《决定》的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的具体方法。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又下发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对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管理、考核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初步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第一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任期已满五年,其职务自动免除。根据这一情况,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抓紧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尽早研究启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现新老人民陪审员的顺利衔接。

  据悉,全国将计划选任新一轮人民陪审员5.4万余人,选任后人民陪审员总数有望达到8万人。 

           (郑克文)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