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的独特创新并非一以贯之。大家都记得在离开乔布斯的日子里,这家企业差点遭到市场无情淘汰。那么乔布斯的归来究竟为苹果公司带来了什么,能化腐朽为神奇,造就了今天的苹果神话?答案是创新,是带有浓重的乔布斯色彩的创新模式。或者说,正是乔布斯特立独行而又强有力的管理艺术,使得这个公司在经历过转型的阵痛之后,历练出一种新的创新模式。这种创新模式,可以称为内生性创新模式。
自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创新”一词以来,企业如何进行创新一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甚至对于创新定义本身,目前都没有权威的定义。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管理学大师德鲁克在他的管理学巨著《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中,将企业创新定义为“把社会的需要转变为企业的盈利机会”。因此,创新的“结果存在于组织的外部,而不是组织的内部”。对于企业管理者们来说,创新是战略的法宝和制胜的利器,是企业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新需求所进行的改变。这种由外而内的创新思维无疑是正确的,创新并不是自娱自乐,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而是要真正地了解客户的需要,使创新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一般而言,能真正认识到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并用以指导公司的创新,已属难能可贵。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个层次的创新仍停留在“术”的层面,没有上升到“道”的高度。如果用学剑来比喻创新,那么为创新而创新是第一个层次,是舞剑,只求花俏,难有实际效果;“由外而内”的创新是第二个层次,是克敌之剑,有的放矢但求制胜;第三个层次的创新则超越了“由外而内”的阶段,把创新和企业全方位融合在一起,创新不再只是一种工具,而是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部分,达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这种创新模式,即内生性创新在乔布斯领导的苹果公司得到了较好地表现。
苹果公司的内生性创新模式,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企业在通过自发或自觉的创新管理和变革,使创新不仅是作为一种发展战略而存在,而是与愿景、价值、机体、文化等融为一体,渗入企业的肌理和细胞,进而影响企业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使得创新成为企业内在的需求,成为企业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