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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
做好出口退税审核信息采集
记者孙勇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预防和打击出口骗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通知要求,《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表》内容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征管、退税、税源、稽查、信息等多部门,同时涉及外部海关、外管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各地要由出口退税部门牵头,积极协调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税务总局汇总建立“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库”下发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时要注意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及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属于发生过偷骗税的企业和欠增值税的企业,是否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及短期内注销的企业,是否为其他部门关注的企业等情况,对此类企业发函调查或实地核查,加大出口退税审核力度。

  税务系统内部特别关注信息待税务总局相关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功能及管理办法完善后会自动提取,税务总局将与其他相关部委协调建立各自管理业务的“黑名单”记录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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