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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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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绿色金融

  2007年以来,由原国家环保总局与金融业联手推出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三项绿色环保政策,使绿色金融制度初具框架,为我国金融业挺进环保主战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绿色金融的直接作用对象是经济微观主体,实施的手段是引导和调节金融生态体系的资金分布,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政策的目的,一是通过经济手段迫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使企业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治理污染。二是通过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经济制约,使环保理念和政策与金融生态的目标更加融合,为金融生态环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全面、持久的保障。

  从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看,当前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刚刚起步,且规模和作用比较有限,因此,目前的“绿色金融”主要方式还是在银行的“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原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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