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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亩菜田受污染 农家获赔4000元 本报记者 殷 楠
本报记者 殷 楠
北京大兴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为菜农讲解保险知识。本报记者 王 璐摄

  有这样一个事件,它被称为我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获赔案例,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的理赔,因为案件解决得既妥善又快速,在保险业内和农民朋友中备受关注。

  一年多前,湖南株洲市石峰区的村民刘曼珍发现自家的一亩多蔬菜被污染。经查,是附近的农药生产企业————湖南省株洲市昊华公司发生了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

  “我和其他村民找到了企业,保险公司马上来人到我家菜地查看了污染情况,我很快就拿到4000元的赔偿。”刘曼珍对记者说。

  该企业负责人曾国新告诉记者,湖南省于2008年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18家化工、有色、钢铁等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重点。作为试点企业之一,企业投保了由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险。

  “泄漏事件发生后,我当时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没想到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运用专业知识,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并向我们提出后续处理意见,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曾国新介绍,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平安产险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在不到10天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给付到村民手中。

  环境污染责任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国际经验表明,实施绿色保险是运用市场手段来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保长效机制,扭转“污染企业获利、损害大家埋单”的局面,2008年2月,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我国“绿色保险”制度。再后来,两部门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009年,我国各地稳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部门协调、立法推动、市场运作等方面迈出可喜步伐。2009年7月31日,湖南省政府要求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在2009年内争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区试点企业力争2010年年底前全面投保。重庆、宁波、深圳等地保险与环保部门也在2009年出台具体方案,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重庆选择七类行业中的35个企业,昆明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决定在滇池流域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相关保险产品也得以陆续推出,保障能力初步显现。平安财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华泰财险的场所污染责任保险,人保财险的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安信农险和太保财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险等新产品相继问世;人保财险已在湖北、辽宁、江苏等地承保企业11家,承担风险保额6200万元;平安财险在湖南、宁波等地承保企业51家,承担风险保额8340万元。湖南开展试点以来,已处理环境污染责任险赔案10起,理赔金额69.18万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环境风险的有效经济调节手段,相信,随着人们对环保重视程度的逐步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在我国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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