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真名实姓的特征有效地抑制了不法分子诈骗、贩黄等非法活动。
●政府制定法规,还需电信公司努力执行,真正落实。
●净化网络空间,对互联网准入、渠道管理和法制建设等方面齐抓共管。
●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长远之计在于加强公共教育。
在新加坡工作了四年多,记者的手机除了偶尔接到一些商品打折广告外,还真是从未接到过其他垃圾信息,“黄色信息、骗子短信”之类的十分少见。究其原因,与新加坡实行手机实名制有重要关系。新加坡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初衷主要是要全面管制预付卡的使用,防止恐怖分子或罪犯利用预付卡的匿名特性,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但客观上,手机实名制真名实姓的特征也同时有效地抑制了不法分子诈骗、贩黄等其他非法活动。
新加坡于2005年11月开始实行手机实名制,要求所有购买手机预付卡的人必须注册,留下真实姓名与资料,以便防止恐怖份子或犯罪者利用预付卡犯案。新规定颁布后,所有手机预付卡销售商店都装置了新的注册扫描仪,服务人员当场扫描购买预付卡客户的身分证件和所购买的预付卡,留底存档后才算办妥注册手续。至于已经购买预付卡的人,在新法令生效六个月内,也就是最迟在2006年5月1日前,必须完成注册手续,否则预付卡就会失效而无法使用。新规定也要求,购买预付卡的年龄必须在15岁以上,且每人购买预付卡最多不超过10张。
政府制定法规,还需电信公司努力执行,真正落实。尤其在手机业务发展迅速而且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电信公司自觉自愿遵守政府法规不打“擦边球”更加难能可贵。新加坡从1999年开始手机预付卡销售业务,流通量从当年的1.1万张,大幅成长逾120多倍,到目前约有150万张,占手机用户市场的三分天下。最新消息显示,新加坡已经拥有世界第一的宽带网络资源,手机普及率达到100%,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99%。尽管如此,新加坡电信公司、星和公司等手机公司在落实政府规定时还是严格、有序而规范,因而达到了新加坡政府预计的管理效果。记者对此有过亲身经历。
有一次,为了方便国内朋友过来后在当地联络,记者曾到位于马林百列区的新电信手机销售部购买预付卡,一位名叫Enric的年轻小伙子热情地接待了我。知道我是外国人,他帮我选好号码以后就要求我出示护照,我告诉他忘记带在身上,他听后就立即遗憾地表示,尽管SIM卡已经打开了包装,但还是无法卖给我,因为外国人购买预付卡必须凭护照办理。我要求他试一下我手头的其他身份证件看行不行,他并不确定,但还是按我的要求办了。我掏出驾驶执照,他拿着我的驾照放进了扫描系统,随后告诉我系统无法确认,我再递给他工作准证,他扫描后告诉我同样无法确认。没有办法,我只好与他约定第二天再来,交上护照才通过了扫描系统。
不仅手机管理方面如此,新加坡在治理“贩黄”、净化网络空间方面也颇有建树,对互联网准入、渠道管理和法制建设等方面齐抓共管。多年来,新加坡政府不断出台,不断完善互联网管理的法规。早在1996年7月,当时的新加坡广播管理局(2002年后改为媒体发展管理局)就实施了因特网分类许可制度,力求在不妨碍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对一些重要部门的网络实施某种可行的控制。
2003年11月,新加坡通过法律打击“网络黑客”。规定非法入侵网站或篡改他人网页的行为将遭到最高3年的监禁或相当数额的罚款。警方必要时有权监控所有电脑,并进行先发制人的电脑攻击。2004年5月,新加坡公布反垃圾邮件法令的草案规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广告者必须标明广告信息,广告发送者必须注明发件的真实电子邮件地址等,违者将受到民事诉讼。新加坡政府职能部门认为,电子邮件是私人之间的通信,因而不在其管理权限之内。但广泛散发的电子邮件很接近于广播行为,所以一旦发现有电子邮件危及公共道德、宗教和谐以及国家安全,就要坚决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在渠道管理方面,根据新加坡广播法的相关要求,新加坡三大电信服务供应商负有屏蔽特定网站的义务。政府有权要求供应商删除网站中宣扬色情、暴力及种族仇视等内容的言论。若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将会被罚款或被暂时吊销营业执照。此外,政府还鼓励供应商开发推广“家庭上网系统”,帮助用户过滤掉不健康的内容。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迄今已屏蔽了100多个包含色情等内容的网站。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政府认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长远之计在于加强公共教育。而在教育过程中,家长的指导至关重要。新加坡政府1999年成立“互联网家长顾问组”,由政府出资,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帮助家长指导孩子安全上网。从2003年1月起,传媒发展局还设立了500万美元的互联网公共教育基金,用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内容管理工具、开展公共教育活动和鼓励安装绿色上网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