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科技必须先行。科技兴海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兴起的依靠科技促进海洋开发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国家和地方的共同推动下,沿海地区掀起了科技兴海的热潮。经过近20年的探索和发展,科技日益广泛地向海洋开发和经济领域渗透,科技兴海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大大增强了开发利用海洋的能力,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使这项工作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进入了更多人的视野,从而具有了全新的战略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海洋事业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分别提出了“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要求,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对海洋经济发展和调控进行了宏观部署,并提出坚持科技兴海的原则和任务。我国海洋战略地位的显著提升和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科技兴海工作迎来新机遇。
国家海洋局肩负着组织和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的重任。通过十几年的实践,已经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一是坚持依靠海洋科技开发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这是科技兴海工作的战略基点;二是坚持依靠沿海省区市政府,充分调动部门、地方、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这是开拓科技兴海工作局面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这是推动科技兴海工作的突破口;四是坚持政府积极引导和企业广泛参与,这是做好科技兴海工作的重要措施。这些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和体会,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科技兴海工作,将是一笔长久受用的宝贵财富。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国的科技兴海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在海洋产业中的比例仍然偏低,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发展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不大,国家与地方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的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科技兴海战略,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对支撑和拉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巨大威力。
去年,国家海洋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这是我国新形势新阶段对科技兴海工作的全面规划,是我国首个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规划,是指导未来5—10年我国科技兴海工作的行动指南。根据《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我们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正确的科技兴海方针,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要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条主线,尽快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海洋高技术产业化来引导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来支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还要注重区域之间的协调和区域内的协调,并通过管理和服务,把海洋科技全面融入经济和产业。
二是加快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海洋产业从规模扩张型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时期科技兴海工作的首要战略任务。为此,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乎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提高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和国产化率,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群。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国情的科技创新链条完整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路。
三是加快海洋公益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海洋产业从数量增长型向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型转变。我们要重点实施海洋产业节能减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化海洋工程技术、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不断提高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水平,使海洋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并为海洋产业和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加快科技兴海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海洋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我们要建立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海洋产业化平台、高技术产业化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区,不断扩大海洋技术转化、转移和产业化的能力,延伸和集聚海洋高新产业链;要重点建设河口、海湾等海洋开发活动和经济活动区及重大工程区的监测平台,构建适于海洋开发和海洋产业发展的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建设科技兴海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标准化平台,为提供可靠、及时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要集中优势建成几个标志性的示范工程和平台,培育优势海洋产业和特色海洋产业,辐射带动海洋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科技兴海工作是一项顺潮流、得民心、壮产业、强国家的伟大战略工程,投身这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国家海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健康发达、海洋生态环境良好、海洋产业欣欣向荣的现代化海洋强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