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汽车天地·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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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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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为促进汽车产品技术进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并于7月1日起施行,到2010年12月31日前适用。规则中指定的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事实上,2007年,国家发改委就在当时推出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约束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而此次工信部更是在此基础上,将新能源汽车技术阶段进行了具体化。亮点是首次开出了新能源汽车产品3大准入条件,包括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标准,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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