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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9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面清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李泰然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将全面清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作为食品加工安全的专项内容之一,工作要求包括: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理清并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在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经常有以下情形:一是以制假伪造非法盈利为目的。如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不法分子通过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达到使蛋白质达不到要求的生鲜乳经检验可以虚高的目的;二是使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而将一些化学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如在粉丝中使用吊白块增白,在水产品中使用甲醛增加韧性等。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的方法,除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可以参考以下原则:一是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二是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三是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四是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选用食品添加剂时,应当符合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目的在于保持和改善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和降低它的营养价值;二是不得用于已变质或腐败的食品,以掩盖其缺陷去欺骗消费者;三是使用添加剂在于改进生产工艺和储存条件,以减少食品消耗为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工艺和卫生要求;四是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幼儿及儿童食品不得加入任何食品添加剂;五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香料只能作为配制香精的原料,其使用应当符合自限性原则,用量一般不超过250mg/kg,不得将名单中的香料作为食品配料使用。

  全面清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目的应当是在全国建立起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配合相关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措施:一是发布违法添加的非使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二是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五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在清理过程中,应当积极发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主体作用,要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充分参与,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有效监管,并不断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厉追究使用违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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