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农业部将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切实做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手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我国的农业发展已经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多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08年农业部4次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特别是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十分分散,生产方式比较落后,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安全的压力始终很大。因此,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评估和研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执法、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要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支撑有力的检验检测体系。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深入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
要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今后,要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将安全控制措施内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要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将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从事标准化生产。同时推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准出制度、重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严格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探索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推进标准化的新路子。